序号 | 业务种类 | 具体业务 | 原要求报送资料 | 免报种类 | 免报资料 |
1 | 登记管理 | 扣缴税款登记 | (1)办理非个人所得税的扣缴税款登记时应报送《扣缴义务人登记表》。 (2)税务机关已核发税务登记证件的扣缴义务人应报送税务登记证件副本。 (3)办理“一照一码”信息采集、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报送加载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3 | 全部免报 |
2 | 变更扣缴税款登记 | 《变更税务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3 | 变更登记(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 | (1)《变更税务登记表》。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 2 | 全部免报 |
4 | “一照一码”信息变更 | (1)纳税人信息变更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 | 3 | 全部免报 |
5 |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 (1)《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账户账号开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2 | 全部免报 |
6 |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 (1)《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2)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3)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还应报送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 3 | 全部免报 |
7 |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 | (1)税务登记证件副本 (2)建筑安装的纳税人另需提供外出经营合同 (3)建筑安装的纳税人没有合同或合同内容不全的,提供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 | 3 | 全部免报 |
8 |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3)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 | 3 | 全部免报 |
9 | 核销报验税务登记 |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2)税务登记证件 (3)《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 | 3 | 全部免报 |
10 |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 | (1)原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2)报验地税务机关签署意见的《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 | 2 | 全部免报 |
11 | 资格认定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2)税务登记证件。 | 2 | 全部免报 |
12 | 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 《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 1 | 全部免报 |
13 |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14 | 一般纳税人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15 | 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按实物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16 | 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等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17 | 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18 |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19 | 电影放映服务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20 | 仓储服务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21 | 装卸搬运服务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22 | 收派服务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23 | 文化体育服务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24 | 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25 | 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26 | 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27 |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28 |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29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特定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0 | 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1 | 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县域支行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2 |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3 | 100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4 | 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5 | 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6 | 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7 | 自来水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8 | 商品混凝土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9 |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40 |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41 | 对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42 |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43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临时到外省、市销售货物的,未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经营地税务机关按3%的征收率征税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44 |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兽用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45 |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46 |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47 |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48 |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49 | 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50 | 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51 | 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52 | 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53 |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54 |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55 | 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 | (1)取得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经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书面审核认定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 ——纳税人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纳税人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纳税人向残疾人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支付工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不需要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单位以及因认定部门向其收取费用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的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纳税人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纳税人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纳税人向残疾人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支付工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 5 | 全部免报 |
56 |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 |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3)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 3 | 全部免报 |
57 | 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 |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的相关材料。 | 2 | 全部免报 |
58 |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 |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业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及授权部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3 | 全部免报 |
59 | 生产销售铂金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 | (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 (2)国内生产企业自产自销铂金的证明材料(国内自产自销铂金企业提供)。 (3)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具的《上海黄金交易所发票》结算联(中博世金科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销售进口铂金时提供)。 | 3 | 全部免报 |
60 |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 |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产品认定证书或者质量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产品质量执行标准。 (3)污染物排放地环境保护部门确定的该纳税人应予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污染物排放地环境保护部门在此前6个月以内出具的该纳税人的污染物排放符合上述标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已开展环保核查的行业,应以环境保护部门发布的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名单公告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部分企业应提供《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危险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应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塑料综合利用生产企业应提供通过 ISO 9000、ISO 14000 认证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5)纳税人生产、利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的建设项目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且已获得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同意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纳税人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相应的行政处罚的声明,声明由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签署。 | 6 | 全部免报 |
61 | 水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 |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单站发电机组额定装机容量总和的情况材料。 | 2 | 全部免报 |
62 | 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 |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从事飞机维修劳务的相关资质材料。 | 2 | 全部免报 |
63 | 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 |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管道运输服务业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2 | 全部免报 |
64 | 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 | (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 (2)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的相关材料。 | 2 | 全部免报 |
65 | 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 | (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 (2)自产的属于《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范围的新型墙体材料相关材料。 | 2 | 全部免报 |
66 | 动漫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 | (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 (2)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的相关材料。 | 2 | 全部免报 |
67 | 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 | (1)《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2)黄金期货交易资格证明材料。 | 2 | 全部免报 |
68 | 发票办理 | 发票发放 | (1)税务登记证件。 (2)经办人身份证明。 (3)《发票领用簿》。 (4)经办人变更还应报送: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纳税人还应报送: ——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 (6)领用税控收款机发票的还应报送: ——税控收款机用户卡。 | 6 | 全部免报 |
69 | 增值税发票代开 | (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或转让不动产的还应报送: ——出租、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出租人或转让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保险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信用卡个人代理人、旅游业个人代理人汇总代开的还应出具: ——个人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代征税款的详细清单。 | 4 | 全部免报 |
70 | 发票验旧 | (1)《发票领用簿》 (2)已开具发票存根联(记账联)(已上传电子信息的不需要提供)。 (3)作废发票全部联次 (4)红字普通发票全部联次 | 4 | 全部免报 |
71 | 纳税申报 | 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 | (1)《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表》。 (2)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清单。 | 2 | 全部免报 |
72 | 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 | (1)《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书》(具体份数根据纳税人合并或分立的数量确定)。 (2)合并、分立的批准文件或企业决议。 | 2 | 全部免报 |
73 | 发包、出租情况报告 | 承包(承租)协议合同复印件。 | 1 | 全部免报 |
74 | 财务会计报告报送 |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视企业所执行的会计制度依要求报送)。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份(视企业所执行的会计制度依要求报送)。 (5)报表附注及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资料各2份(视企业所执行的会计制度依要求报送)。 | 5 | 全部免报 |
75 | 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 | 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 1 | 全部免报 |
76 | 增值税预缴申报 | (1)《增值税预缴税款表》3份。 (2)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还应出示: ——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 2 | 全部免报 |
77 | 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废弃电器电子基金等税(费)种申报纳税 | 各种税的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 1 | 全部免报 |
78 | 房产税申报 | (1)《房产税纳税申报表》3份。 (2)首次申报或房产、土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报送《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各3份,同时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发票等,证明房地产权属的材料、房屋租赁合同。 | 2 | 全部免报 |
79 |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 (1)《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3份。 (2) 首次申报或土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报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3份,同时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购地合同、发票等证明土地使用权属的材料。 | 2 | 全部免报 |
80 | 土地增值税申报 | (1)从事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的纳税人、从事新建房及配套设施开发的纳税人应报送: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 ——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等有关资料。 (2)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应报送: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 ——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 ——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 (3)享受土地增值税优惠的,应提供减免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3 | 全部免报 |
81 | 耕地占用税申报 | (1)《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3份。 (2)纳税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 (4)享受耕地占用税优惠的,应提供减免耕地占用税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应提供实际占用耕地的相关证明的材料。 | 5 | 全部免报 |
82 | 资源税申报 | (1)按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纳税人应报送《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一)》3份。 | 1 | 全部免报 |
83 | 契税申报 | (1)《契税纳税申报表》3份。 (2)交易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享受契税优惠的,应提供减免契税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4 | 全部免报 |
84 | 印花税申报 | (1)《印花税纳税申报表》 | 1 | 全部免报 |
85 | 车船税申报 | (1)首次进行车船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应报送以下资料: ①车辆车船税纳税人应报送《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及《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车辆)》各3份。 ②船舶车船税纳税人应报送《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及《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船舶)》各3份。 ③对于新购置车船,应提供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购置日期的文件。 ④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应提供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首次后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车船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不再填报信息,仅提供上述第④—⑥项资料。 | 2 | 全部免报 |
86 | 烟叶税申报 | (1)《烟叶税纳税申报表》3份。 (2)《烟叶收购情况表》。 | 2 | 全部免报 |
87 | 城市维护建设税申报 | (1)《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 1 | 全部免报 |
88 |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申报 | (1)《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 1 | 全部免报 |
89 | 委托代征申报 | (1)《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 | 1 | 全部免报 |
90 | 扣缴义务人申报 | (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 1 | 全部免报 |
91 | 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 (1)《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 1 | 全部免报 |
92 | 扣缴车船税申报 | (1)《车船税代收代缴报告表》 | 1 | 全部免报 |
93 | 自然人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 (1)《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3份。 (2)《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3份(初次申报或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填报)。 (3)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能够证明纳税人收入、财产原值、相关税费的有关资料。 | 4 | 全部免报 |
94 | 生产、经营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 (1)《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2)《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3)《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4)《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 4 | 全部免报 |
95 | 优惠办理 |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办理 |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有效期内的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从事远洋捕捞业务的提供)。 (3)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的认定证书复印件(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的提供 )。 | 3 | 全部免报 |
96 |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 1 | 全部免报 |
97 | 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 1 | 全部免报 |
98 | 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 1 | 全部免报 |
99 | 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 1 | 全部免报 |
100 | 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 1 | 全部免报 |
101 | 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 1 | 全部免报 |
102 | 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 1 | 全部免报 |
103 |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 1 | 全部免报 |
104 |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 1 | 全部免报 |
105 | 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 1 | 全部免报 |
106 | 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 1 | 全部免报 |
107 | 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 1 | 全部免报 |
108 | 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 1 | 全部免报 |
109 | 享受过渡期税收优惠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 1 | 全部免报 |
110 | 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 1 | 全部免报 |
111 | 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等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 1 | 全部免报 |
112 |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 1 | 全部免报 |
113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有关部门批准该项目文件。 | 2 | 全部免报 |
114 |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非营利组织资格认定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 | 2 | 全部免报 |
115 | 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确认表,或者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出具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意见。 | 2 | 全部免报 |
116 |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有关部门对文化体制改革单位转制方案批复文件 | 2 | 全部免报 |
117 | 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立项有关文件 | 2 | 全部免报 |
118 |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 2 | 全部免报 |
119 | 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动漫企业认定证明 | 2 | 全部免报 |
120 |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所转让技术产权证明 | 2 | 全部免报 |
121 |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证书 | 2 | 全部免报 |
122 | 企业持有中国铁路建设等企业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 1 | 全部免报 |
123 |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 |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 1 | 全部免报 |
124 | 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资源综合利用证书(已取得证书的提交) | 2 | 全部免报 |
125 |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研发项目立项文件 | 2 | 全部免报 |
126 | 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创业投资企业经备案管理部门核实后出具的年检合格通知书 | 2 | 全部免报 |
127 |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法人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抵扣情况明细表 (3)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分配情况明细表 | 3 | 全部免报 |
128 | 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扶贫基金会举办的农户自立服务社(中心)以及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独资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从事农户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报送的资料。 | 2 | 全部免报 |
129 | 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 2 | 全部免报 |
130 | 古旧图书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131 |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132 | 台湾航运公司、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133 | 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师(含)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2 | 全部免报 |
134 | 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3)无偿转让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继承或接受遗赠的,只须提供继承人或接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下列情形分别还应报送: ——无偿赠与配偶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财产分割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书、民政部门确认的财产分割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继承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遗嘱人处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的,提供证明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抚养关系或赡养关系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出生证明或人民法院判决书或人民法院调解书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赡养关系证明。 ——其他情况,提供证明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人民法院判决书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5 | 全部免报 |
135 | 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者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免税的项目、依据、范围、期限等资料。 (3)《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 4 | 全部免报 |
136 | 进口图书、报刊资料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137 | 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有计量认证资质的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名单由省国家税务局确认)出具的饲料产品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2 | 全部免报 |
138 | 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139 | 资产重组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140 |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限额减免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报送的资料。 | 2 | 全部免报 |
141 | 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证明为铁路系统内部单位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 2 | 全部免报 |
142 | 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 2 | 全部免报 |
143 | 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 2 | 全部免报 |
144 | 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2 | 全部免报 |
145 | 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增值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2 | 全部免报 |
146 |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技术转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技术开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查验)。 | 4 | 全部免报 |
147 | 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的相关证明材料。 (3)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148 | 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免征84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报送的资料。 | 2 | 全部免报 |
149 |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150 | 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中国熊猫普制金币授权经销商”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中国熊猫普制金币经销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其开办个人黄金买卖业务的相关批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4 | 全部免报 |
151 | 上海期货保税交割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152 | 被撤销金融机构转让财产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被撤销金融机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 2 | 全部免报 |
153 | 储备大豆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154 | 蔬菜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155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与指定的委托银行签订的委托贷款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银行与个人签订住房贷款金额、利息收入清单。 | 3 | 全部免报 |
156 | 国家助学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助学贷款台账原件及复印件。 (3)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 (5)学生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5 | 全部免报 |
157 | 美国ABS船级社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158 | 青藏铁路提供铁路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报送的资料。 | 2 | 全部免报 |
159 | 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 2 | 全部免报 |
160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报送的资料。 | 2 | 全部免报 |
161 | 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162 | 残疾人专用物品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163 | 供热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报送的资料。 | 2 | 全部免报 |
164 | 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报送的资料。 | 2 | 全部免报 |
165 | 边销茶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报送的资料。 | 2 | 全部免报 |
166 | 无偿援助项目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167 | 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168 | 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169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让、转让或收回自然资源使用权(不含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170 | 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171 |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证监会批准管理人设立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3 | 全部免报 |
172 | 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保监会对保险产品的备案回执或批复文件复印件。 (3)保险产品的保险条款(查验)。 (4)保险产品费率表。 | 4 | 全部免报 |
173 | 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174 | 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转制方案批复函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的证明。 (5)同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证明。 (6)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 6 | 全部免报 |
175 | 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具有相关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 2 | 全部免报 |
176 | 钻石交易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上海钻石交易所会员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2 | 全部免报 |
177 | 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县及县以上政府批准储备食用植物油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 2 | 全部免报 |
178 | 抗艾滋病药品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报送的资料。 | 2 | 全部免报 |
179 | 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180 | 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乡镇出具的农户居住证明。 (3)金融机构与农户签订的小额贷款合同(查验)。 | 3 | 全部免报 |
181 |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开展相关业务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182 |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183 | 殡葬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备案登记表》2份。 (2)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 2 | 全部免报 |
184 | 婚姻介绍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婚姻介绍服务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185 | 避孕药品和用具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186 | 军队用粮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报送的资料。 | 2 | 全部免报 |
187 | 企业安置随军家属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共同出具的加盖部队公章的“安置随军家属达到规定比例企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师(含)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工资发放清单。 (6)社会保险费缴纳清单。 (7)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查验)。 (8)安置随军家属名单。 (9)职工名单。 | 9 | 全部免报 |
188 |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规定的技术要求的说明。 (4)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规定的技术要求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合同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等规定的鉴定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所得核算情况说明。 | 6 | 全部免报 |
189 | 服务型企业(除广告服务外)招用失业人员限额减免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报送的资料。 | 2 | 全部免报 |
190 | 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及复印件。 | 2 | 全部免报 |
191 |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192 | 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193 | 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接受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免征资产公司销售转让该货物、不动产等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报送的资料。 | 2 | 全部免报 |
194 | 统借统还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195 | 有机肥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污染物排放地环境保护部门确定的该纳税人应予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3)污染物排放地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该纳税人的污染物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证明材料。 (4)生产有机肥产品的纳税人,还应报送: ——由农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由肥料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一年内出具的有机肥产品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出具报告的肥料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须通过相关资质认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销售有机肥产品的,还应提供在销售使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的纳税人,还应报送: ——生产企业提供的在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质量技术检验合格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销售有机肥产品的,还应报送在销售使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证明复印件。 | 5 | 全部免报 |
196 |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 (2)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从事该业务的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以及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书面声明材料。 | 5 | 全部免报 |
197 | 世界银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报送的资料。 | 2 | 全部免报 |
198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199 | 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200 | 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2 | 全部免报 |
201 | 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房改批文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出售住房合同及收入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3 | 全部免报 |
202 | 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军队空闲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2 | 全部免报 |
203 | 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纳税人与员工制家政服务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纳税人为员工制家政服务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5)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所在乡镇或原单位开具的已缴纳相关保险的证明。 | 5 | 全部免报 |
204 | 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或出具的从业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校提供的统一账户证明材料。 (5)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 5 | 全部免报 |
205 | 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科技部门对科普活动、科普基地认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2 | 全部免报 |
206 | 电影产业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 2 | 全部免报 |
207 | 农民专业合作社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208 | 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209 | 救灾救济粮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救灾救济粮的单位、供应数量等有关证明资料。 | 2 | 全部免报 |
210 | 拍卖货物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减免税申请报告。 | 2 | 全部免报 |
211 | 核电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报送的资料。 | 2 | 全部免报 |
212 | 粮食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213 | 对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报送的资料。 | 2 | 全部免报 |
214 | 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普通学校办学许可证,或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或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经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或技师学院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215 | 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或出具的从业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物价主管部门核准收费的批准或备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 5 | 全部免报 |
216 | 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办园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217 | 血站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218 | 公安、司法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报送的资料。 | 2 | 全部免报 |
219 | 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220 | 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221 | 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企业从事“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或出具的从业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职业学校取得相关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222 | 原油和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增值税政策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当期期货保税交割的书面说明。 (3)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或大连商品交易所的交割结算单、保税仓单等资料。 | 3 | 全部免报 |
223 | 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报送的资料。 | 2 | 全部免报 |
224 | 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225 | 转制文化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转制方案批复函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的证明。 (5)同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证明。 (6)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 6 | 全部免报 |
226 | 医疗卫生机构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 2 | 全部免报 |
227 | 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学校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3)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228 | 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计算应纳增值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公路经营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相关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229 | 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政府性基金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所收款项已经全部上缴财政的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已开具票据存根。 | 5 | 全部免报 |
230 | 邮政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231 | 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限额减免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报送的资料。 | 2 | 全部免报 |
232 | 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师(含)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查验)。 | 3 | 全部免报 |
233 | 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转让或发包(或出租)土地使用权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2 | 全部免报 |
234 | 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承担商品储备任务,从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取得的利息补贴收入和价差补贴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235 | 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236 | 合格境外投资者(简称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237 | 军队、军工系统部分货物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报送的资料。 | 2 | 全部免报 |
238 | 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财产清偿债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决定撤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财产处置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被撤销金融机构清理和处置财产取得收入的证明材料。 | 4 | 全部免报 |
239 | 黄金交易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伴生金含量的有效证明。 | 2 | 全部免报 |
240 | 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 份 (2)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报送的资料。 | 2 | 全部免报 |
241 | 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房管部门出具的自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出售住房合同及收入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5 | 全部免报 |
242 |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交易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5 | 全部免报 |
243 | 企业招用退役士兵扣减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合同(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工资发放清单。 (5)企业与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清单。 (6)企业与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查验)。 (7)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 | 7 | 全部免报 |
244 | 残疾人个人提供劳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及复印件。 | 2 | 全部免报 |
245 | 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就业创业证》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 (3)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3 | 全部免报 |
246 | 招录重点群体就业扣减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3)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 4 | 全部免报 |
247 | 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248 | 特殊教育校办企业增值税优惠 | 《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249 | 进口图书、报刊资料免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250 | 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增值税优惠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1 | 全部免报 |
251 | 生产企业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按实际耗用数量暂免征收消费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省级(含)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4)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试生产备案意见书。 (5)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工艺设计方案、装置工艺流程以及相关生产设备情况。 (6)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物料平衡图,要求标注每套生产装置的投入产出比例及年处理能力 。 (7)原料储罐、产成品储罐和产成品仓库的分布图、用途、储存容量的相关资料。 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生产装置的全部流量计的安装位置图和计量方法说明,以及原材料密度的测量和计算方法说明。 | 7 | 全部免报 |
252 | 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税;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纳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有关部门资格证书、证明或检测报告 | 2 | 全部免报 |
253 | 利用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有关部门资格证书、证明或检测报告 | 2 | 全部免报 |
254 | 成品油生产企业在生产成品油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产成品油,免征消费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成品油生产企业在生产成品油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产成品油相关证明材料 | 2 | 全部免报 |
255 | 以回收的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免征消费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产品检测报告 (3)省级以上(含省级)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该证件上核准生产经营范围应包括“利用”或“综合经营”字样) (4)颁发《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能证明其生产经营范围包括“利用”的材料 (5)污染物排放地环境保护部门确定的该纳税人应予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6)污染物排放地环境保护部门在此前6个月以内出具的该纳税人的污染物排放符合上述标准的证明材料 (7)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8)省级或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 8 | 全部免报 |
256 | 节能环保电池免征消费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 | 2 | 全部免报 |
257 | 节能环保涂料免征消费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 | 2 | 全部免报 |
258 | 残疾、孤老、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减免税申请报告 (3)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4)残疾、孤老、烈属的资格证明材料 | 4 | 全部免报 |
259 | 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 2 | 全部免报 |
260 | 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期间工薪免征个人所得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 (3)高级专家证明材料 (4)劳动人事关系证明 | 4 | 全部免报 |
261 | 解除劳动合同当地工资3倍以内免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 2 | 全部免报 |
262 | 符合条件的房屋赠与免征个人所得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赠与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继承或接受遗赠的,只须提供继承人或接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 (3)无偿赠与配偶的,提交结婚证 (4)无偿赠与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提交户口簿或者出生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其他部门(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 (5)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赡养)关系证明或者其他部门(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双方抚养(赡养)关系的证明资料 (6)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证明 (7)经公证的能够证明有权继承或接受遗赠的证明资料 (8)房屋产权证 (9)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10)离婚证 (11)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书的 | 11 | 全部免报 |
263 | 个人转让5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双方当事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3)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4)原购房发票或收据 (5)售房合同或协议 (6)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材料 | 6 | 全部免报 |
264 | 个人出租房屋减征个人所得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 | 2 | 全部免报 |
265 | 低保家庭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免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 2 | 全部免报 |
266 | 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免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3)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3 | 全部免报 |
267 | 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备案 | (1)《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备案表》 | 1 | 全部免报 |
268 | 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免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 | 2 | 全部免报 |
269 | 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 | 2 | 全部免报 |
270 | 符合条件的外籍专家工薪免征个人所得税,来华专家免征个人所得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 | 2 | 全部免报 |
271 | 外籍个人取得外商投资企业股息红利免征个人所得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 | 2 | 全部免报 |
272 | 外籍个人生活费用免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 (3)取得补贴的相关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273 | 外籍个人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免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 (3)取得补贴的相关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274 | 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 | 2 | 全部免报 |
275 | 符合条件的外交人员免征个人所得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取得补贴的相关证明材料 (3)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任职证明 (4)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 | 4 | 全部免报 |
276 | 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 | 2 | 全部免报 |
277 | 储蓄存款利息免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 2 | 全部免报 |
278 |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征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 | 2 | 全部免报 |
279 | 三板市场股息红利差别化征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 | 2 | 全部免报 |
280 | 工伤保险免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 | 2 | 全部免报 |
281 | 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 | 2 | 全部免报 |
282 | 省级、部委、军级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 | 2 | 全部免报 |
283 | 举报、协查违法犯罪奖金免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 | 2 | 全部免报 |
284 | 见义勇为奖金免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见义勇为行为证明 (3)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由政府批准成立的类似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285 | 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奖所得免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 | 2 | 全部免报 |
286 | 体彩中奖1万元以下免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 | 2 | 全部免报 |
287 | 奖学金免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 | 2 | 全部免报 |
288 | 发票中奖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 | 2 | 全部免报 |
289 | 低保及零就业家庭从事个体经营减免个人所得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者《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3)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290 |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减免个人所得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者《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3)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291 | 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个人所得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者《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3)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292 | 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免征个人所得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3)师(含)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 | 3 | 全部免报 |
293 | 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减免个人所得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 | 2 | 全部免报 |
294 | 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免征个人所得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3)师(含)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 3 | 全部免报 |
295 |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 | 2 | 全部免报 |
296 | 保险赔款免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 | 2 | 全部免报 |
297 | 拆迁补偿款免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 (3)取得拆迁补偿款相关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298 | 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免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 | 2 | 全部免报 |
299 | 符合条件的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 | 2 | 全部免报 |
300 | 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 (3)《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4)相关保单 | 4 | 全部免报 |
301 |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纳税 | (1)《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表》 (2)纳税人身份证明 (3)投资协议 (4)非货币性资产评估价格证明材料 (5)能够证明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的相关资料 | 5 | 全部免报 |
302 | 股权奖励分期纳税 |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2)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 (3)《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表(股权奖励)》; (4)相关技术人员参与技术活动的说明材料; (5) 企业股权奖励计划; (6)能够证明股权或股票价格的有关材料; (7) 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说明; (8)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等。 | 8 | 全部免报 |
303 | 转增股本分期纳税 |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2)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 (3) 《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表(转增股本)》; (4)上年度及转增股本当月企业财务报表; (5) 转增股本有关情况说明。 | 5 | 全部免报 |
304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延期纳税 | (1)《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延期纳税备案表》; (2)股权激励计划、 (3)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 3 | 全部免报 |
305 |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递延纳税 | (1)《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 (2)股权激励计划、 (3)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4)激励对象任职或从事技术工作情况说明等 (5)实施股权奖励的企业同时报送本企业及其奖励股权标的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说明。 | 5 | 全部免报 |
306 | 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 | (1)《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 (2)技术成果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3)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协议 (4)技术成果评估报告等资料 | 4 | 全部免报 |
307 | 扶持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限额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者《就业创业证》 (3)个人身份证明 | 3 | 全部免报 |
308 | 促进就业企业限额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劳动合同(副本) (3)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 (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5)工资发放清单 | 5 | 全部免报 |
309 |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承接、处置不良资产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转让、融资租赁合同或协议、处置不良资产收入相关证明材料 | 2 | 全部免报 |
310 | 被撤销金融机构财产用来清偿债务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被撤销金融机构文件 | 2 | 全部免报 |
311 | 对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城建税,予以免征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312 |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相关文件证明材料 | 2 | 全部免报 |
313 |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314 | 中央所属的转制文化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315 | 转制文化企业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转制方案批复函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4)整体转制前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需提供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的证明 (5)同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证明 (6)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变更资本结构的,需出具相关部门的批准函 | 6 | 全部免报 |
316 | 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时的城建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转制方案批复函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4)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的证明 (5)同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证明 (6)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 6 | 全部免报 |
317 |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承接、处置不良资产免征教育费附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转让、融资租赁合同或协议 (3)处置不良资产收入相关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18 |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教育费附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相关文件证明材料 | 2 | 全部免报 |
319 | 扶持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限额减免教育费附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 | 2 | 全部免报 |
320 | 除高校毕业生以外的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扣减教育费附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者《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 2 | 全部免报 |
321 |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扣减教育费附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者《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 2 | 全部免报 |
322 | 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教育费附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 (3)劳动合同(副本) (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 | 4 | 全部免报 |
323 | 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3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 (3)劳动合同(副本 | 3 | 全部免报 |
324 | 服务型企业招用失业人员,扣减教育费附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劳动合同(副本) (3)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 (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或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5)《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6)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或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人员本年度实际工作时间表 | 6 | 全部免报 |
325 | 被撤销金融机构清偿债务免征教育费附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被撤销金融机构文件 | 2 | 全部免报 |
326 | 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327 | 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免征车船税 | (1)A03034《车船税减免税备案报告表》 (2)车船产权证(行驶证) (3)缴纳船舶吨税完税证明 | 3 | 全部免报 |
328 | 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 | (1)A03034《车船税减免税备案报告表》 (2)渔业船舶管理部门出具的捕捞、养殖船证明 (3)渔船产权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29 | 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 (1)A03034《车船税减免税备案报告表》 (2)车船产权证(行驶证) (3)公共交通经营许可证明材料 (4)单位及人员身份证明 (5)农村居民户籍证明 | 5 | 全部免报 |
330 | 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的,减免车船税 | (1)A03034《车船税减免税备案报告表》 (2)单位及人员身份证明 (3)车船产权证(行驶证) (4)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 4 | 全部免报 |
331 |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 (1)A03034《车船税减免税备案报告表》 (2)单位及人员身份证明 (3)车船产权证(行驶证) | 3 | 全部免报 |
332 | 转制科研机构的科研开发自用土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转制方案批复函 (4)提供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的证明。 (5)同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证明 (6)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7)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报送的资料 | 7 | 全部免报 |
333 |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用地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34 | 铁道部所属铁路运输企业自用土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3)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 3 | 全部免报 |
335 | 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36 |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所属企业用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37 |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所属企业用地减半征收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38 | 中海油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用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39 | 中海油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用地减半征收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40 | 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部分用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41 | 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项目用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42 | 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二期项目用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3(3)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43 | 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储备业务自用土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的承担储备任务的书面委托合同 (4)取得财政储备经费或补贴的批复文件或相关凭证 | 4 | 全部免报 |
344 | 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相关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45 | 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的运营用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及站场用地情况证明材料 (3)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 3 | 全部免报 |
346 | 地方铁路运输企业自用土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3)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 3 | 全部免报 |
347 | 股改铁路运输企业及合资铁路运输公司自用的房产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3)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 3 | 全部免报 |
348 | 民航机场规定用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民航机场用地相关证明材料 (3)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 3 | 全部免报 |
349 | 港口的码头用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港口用地相关证明材料 (3)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 3 | 全部免报 |
350 | 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房改房用地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 2 | 全部免报 |
351 | 企业已售房改房占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房改房销售合同(协议) | 3 | 全部免报 |
352 | 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企业公共绿化用地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53 | 厂区外未加隔离的企业铁路专用线用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企业铁路专用线、公路用地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54 | 林业系统相关用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55 | 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土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采摘观光农业用地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56 | 农村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土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企业和单位的认定资料 | 3 | 全部免报 |
357 | 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用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集贸市场用地主体的相关证明 | 3 | 全部免报 |
358 |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用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经营主体的相关证明,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应提供面积比例专项说明 | 3 | 全部免报 |
359 | 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免税单位无偿使用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60 | 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的土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免税单位无偿使用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61 | 落实私房政策后的房屋用地减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有关部门出具的落实私房政策证明材料 (4)房屋租赁合同(协议) | 4 | 全部免报 |
362 | 廉租房用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身份证件 (4)租赁合同(协议) | 4 | 全部免报 |
363 | 煤炭企业规定用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用地性质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64 | 矿山企业生产专用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65 | 建材企业的采石场、排土场等用地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66 | 盐场的盐滩盐矿的矿井用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67 |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及占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办或确定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相关证明材料 (4)确认为经济适用房住房的证明材料 | 4 | 全部免报 |
368 | 公共租赁住房用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确认为公共租赁住房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69 | 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政府部门出具的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证明材料 (4)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 | 4 | 全部免报 |
370 | 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71 | 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教育部门出具的大学科技园资格证明材料 (4)大学科技园面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业务收入在财务上单独核算的相关证明 (5)孵化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在孵化企业汇总表 | 5 | 全部免报 |
372 | 科技园自用及提供孵化企业使用土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教育部门出具的大学科技园资格证明材料 (4)大学科技园面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业务收入在财务上单独核算的相关证明 (5)孵化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在孵化企业汇总表 | 5 | 全部免报 |
373 | 孵化器自用及提供孵化企业使用土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科技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孵化器面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业务收入在财务上单独核算的相关证明 (5)孵化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在孵化企业汇总表 | 5 | 全部免报 |
374 | 开山填海整治土地和改造废弃土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使用证、海域证等证明 (3)开山填海整治或废弃土地改造前的图纸、图片及其他能够证明目标土地整治或改造前状态的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75 | 劳改劳教单位相关用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司法系统所属的劳改劳教单位的证明材料 (3)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 3 | 全部免报 |
376 | 军队系统自用土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军队系统用地相关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77 | 武警部队用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78 | 水利设施及其管护用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水利设施用地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79 | 居民供热使用土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供热企业用地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80 | 核工业总公司所属企业部分用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81 | 核电站部分用地减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82 | 航空航天公司专属用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83 | 电力行业部分用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电力行业用地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84 |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85 |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86 | 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土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教育部门出具的教育行业资质证明 | 3 | 全部免报 |
387 | 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土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民政部门出具的资质认定 | 3 | 全部免报 |
388 | 集体和个人办的医院用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89 | 非营利性医疗,疾病控制,妇幼保健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医疗执业注册登记证 | 3 | 全部免报 |
390 | 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3年内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医疗执业注册登记证 | 3 | 全部免报 |
391 |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自用土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执业登记证明 | 3 | 全部免报 |
392 | 血站自用的土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医疗执业注册登记证 | 3 | 全部免报 |
393 | 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用地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消防等相关部门出具的安全防范用地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94 | 地下建筑用地暂按50%征收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地下建筑用地相关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395 | 被撤销金融机构清算期间自有的或从债务方接收的房地产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中国人民银行撤销该机构的证明材料 (4)财产处置合同(协议) | 4 | 全部免报 |
396 | 4家金融资产公司处置房地产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处置不良资产合同或协议 | 3 | 全部免报 |
397 | 接收港澳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房产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处置不良资产合同或协议 | 3 | 全部免报 |
398 | 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用地减免土地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安置的残疾职工名单(各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5)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6)工资发放及社会保险费缴纳清单(应注明全体职工的个人明细情况) (7)职工名单,安置残疾人名单及岗位安排 (8)符合安置比例及相关条件的用工情况说明 | 8 | 全部免报 |
399 | 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报送的资料 | 3 | 全部免报 |
400 | 符合条件的体育场馆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3)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报送的资料 | 3 | 全部免报 |
401 | 转制文化企业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转制文件 (3)注销后已变更的法人营业执照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注销手续。 (5)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证明材料。 (6)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变更资本结构的,出具相关部门的批准件。 (7)房屋产权证明。 (8)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 8 | 全部免报 |
402 | 转制科研机构的科研开发用房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3)转制方案批复函 (4)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5)整体转制前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应提供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的证明 (6)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证明 (7)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变更资本结构的,需出具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 7 | 全部免报 |
403 |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医疗执业注册登记证 (4)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 4 | 全部免报 |
404 | 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三年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医疗执业注册登记证 (4)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 4 | 全部免报 |
405 | 血站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医疗执业注册登记证 (4)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5)事业单位证明材料 | 5 | 全部免报 |
406 | 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教育部门出具的教育行业资质证明。 (4)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 4 | 全部免报 |
407 | 公共事业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4)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 4 | 全部免报 |
408 | 企业办的各类医院的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4)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 4 | 全部免报 |
409 | 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教育部门出具的教育行业资质证明 (4)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 4 | 全部免报 |
410 | 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供热企业的认定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411 | 商品储备业务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的承担储备任务的书面委托合同 (4)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5)取得财政储备经费或补贴的批复文件或相关凭证 | 5 | 全部免报 |
412 | 铁路运输企业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 3 | 全部免报 |
413 | 地方铁路运输企业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414 | 股改铁路运输企业及合资铁路运输公司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国务院批准股份制改革文件 (4)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5)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资料 | 5 | 全部免报 |
415 | 劳教单位的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司法系统所属的劳改劳教单位的证明材料 (4)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 4 | 全部免报 |
416 | 司法部门所属监狱等房产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司法系统所属的劳改劳教单位的证明材料 (4)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 4 | 全部免报 |
417 | 专为武警内部人员及其家属服务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4)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 4 | 全部免报 |
418 | 军队房产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4)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 4 | 全部免报 |
419 | 农村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房产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企业和单位的认定资料 (4)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 4 | 全部免报 |
420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集贸市场用房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经营主体的相关证明材料 (4)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5)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提供面积比例专项说明 | 5 | 全部免报 |
421 |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企业和单位的认定资料 (4)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5)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提供面积比例专项说明 | 5 | 全部免报 |
422 | 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教育部门出具的大学科技园资格证明材料 (4)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5)大学科技园面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业务收入在财务上单独核算的相关证明材料 (6)孵化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在孵化企业汇总表 | 6 | 全部免报 |
423 | 科技园自用及提供孵化企业使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教育部门出具的大学科技园资格证明材料 (4)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5)大学科技园面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业务收入在财务上单独核算的相关证明材料 (6)孵化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在孵化企业汇总表 | 6 | 全部免报 |
424 | 孵化器自用及提供孵化企业使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科技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5)大学科技园面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业务收入在财务上单独核算的相关证明材料 (6)孵化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在孵化企业汇总表 | 6 | 全部免报 |
425 | 基建工地临时性房屋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基建施工合同,临时房屋建造成本等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426 | 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427 | 个人出租住房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身份证件 | 3 | 全部免报 |
428 | 企事业单位向个人出租住房房产税减按4%税率征收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 2 | 全部免报 |
429 | 房管部门经租非营业用房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房屋租赁合同 (4)出租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相关证明材料 | 4 | 全部免报 |
430 | 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房屋租赁合同 (4)出租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相关证明材料 | 4 | 全部免报 |
431 | 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单位的证明材料 | 4 | 全部免报 |
432 | 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房屋租赁合同 (4)出租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相关证明材料 | 4 | 全部免报 |
433 | 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4)民政部门出具的资质认定 | 4 | 全部免报 |
434 |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4)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执业登记证明 | 4 | 全部免报 |
435 | 符合条件的体育场馆减免房产税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436 | 将职工住宅全部产权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4)教育部门出具的大学科技园资格证明材料 | 4 | 全部免报 |
437 |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4)中国人民银行证明材料 | 4 | 全部免报 |
438 | 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分支机构处置不良资产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4)处置不良资产合同或协议 | 4 | 全部免报 |
439 | 被撤销金融机构清算期间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4)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决定撤销的证明材料 (5)财产处置合同(协议) | 5 | 全部免报 |
440 | 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接收港澳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4)处置不良资产合同或协议 | 4 | 全部免报 |
441 | 毁损房屋和危险房屋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4)房屋毁损鉴定证明材料 | 4 | 全部免报 |
442 | 地震毁损不堪和危险房屋免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4)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或证明材料。 | 4 | 全部免报 |
443 | 地下建筑减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4)证明房产用途的资料 | 4 | 全部免报 |
444 | 大修停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4)房屋大修相关证明材料 | 4 | 全部免报 |
445 | 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企业免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 (3)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4)属于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企业和单位的认定资料 | 4 | 全部免报 |
446 | 水电站坝后式厂房减征房产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447 | 交通运输设施占用耕地减征耕地占用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的证明材料 | 2 | 全部免报 |
448 | 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项目免征耕地占用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减免耕地占用税情形的证明材料 | 2 | 全部免报 |
449 | 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军事设施占用耕地的证明材料 | 2 | 全部免报 |
450 | 农村宅基地减征耕地占用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的证明材料 | 2 | 全部免报 |
451 | 震后重建住房在规定标准内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减免耕地占用税情形的证明材料 | 2 | 全部免报 |
452 | 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的证明材料 | 2 | 全部免报 |
453 | 耕地占用税困难性减免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批复文件 (3)有效身份证明 | 3 | 全部免报 |
454 | 农村信用社接收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农村信用社清理整顿的证明 (3)《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3 | 全部免报 |
455 | 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项目免征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过户文书 (3)土地、房屋用途证明 (4)《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4 | 全部免报 |
456 | 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二期项目免征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过户文书 (3)土地、房屋用途证明 (4)《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4 | 全部免报 |
457 | 中国电信收购CDMA免征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2 | 全部免报 |
458 | 被撤销金融机构接收债务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免征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明 (3)中国人民银行撤销该机构的证明材料 (4)财产处置合同(协议) (5)《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5 | 全部免报 |
459 | 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购买公有住房或集资建房证明材料 (3)房屋权属变更、过户文书 (4)个人身份证明资料 (5)《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5 | 全部免报 |
460 | 售后回租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免征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融资租赁合同(有法律效力的中文版) (3)售后回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明 (4)《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4 | 全部免报 |
461 | 军建离退休干部住房及附属用房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免征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军地双方土地、房屋权属移交合同 (3)军地双方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过户文书 (4)《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4 | 全部免报 |
462 | 承受荒山等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免征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土地权属转移合同或土地权属变更、过户文书 (3)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用途证明、承受土地性质证明 (4)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 (5)《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5 | 全部免报 |
463 | 事业单位改制企业承受原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明 (3)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其改制、重组或董事会决议等证明材料 (4)改制前后的投资情况的证明材料 (5)《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5 | 全部免报 |
464 | 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减免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土地、房屋被政府征用、占用的文书 (3)纳税人承受被征用或占用的土地、房屋权属证明 (4)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 (5)《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5 | 全部免报 |
465 | 土地使用权、房屋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不相等的差额征收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交换双方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交换双方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过户文书 (3)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 (4)《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4 | 全部免报 |
466 | 已购公有住房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免征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的相关证明 (3)公有住房相关证明 (4)《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4 | 全部免报 |
467 |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减征或免征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灭失证明 (3)重新购置住房合同、协议,房屋权属变更、过户文书 (4)个人身份证明资料 (5)《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5 | 全部免报 |
468 | 农村饮水工程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土地权属转移合同或土地权属变更、过户文书 (3)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用途证明、承受土地性质证明 (4)《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4 | 全部免报 |
469 | 个人房屋被征收用补偿款新购房屋免征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拆迁居民拆迁补偿款证明 (3)《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3 | 全部免报 |
470 | 个人房屋征收房屋调换免征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政府部门出具的改造安置住房相关证明材料 (3)房屋调换合同(协议) (4)个人身份证明资料 (5)《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5 | 全部免报 |
471 | 夫妻之间变更房屋、土地权属或共有份额免征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财产分割协议,房产权属证明,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过户文书 (3)户口本、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明 (4)《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4 | 全部免报 |
472 | 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减半征收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个人身份证明 (3)房屋权属变更、过户文书 (4)《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4 | 全部免报 |
473 | 棚户区购买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减半征收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个人身份证明 (3)房屋权属变更、过户文书 (4)《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4 | 全部免报 |
474 | 个人购买90平米及以下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减按1%征收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房屋转移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 (3)房屋权属变更、过户文书 (4)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或个人就婚姻状况申报的承诺书 (5)家庭唯一住房证明材料 (6)《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6 | 全部免报 |
475 |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90平米以上减按1.5%征收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 (3)《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3 | 全部免报 |
476 | 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90平米及以下减按1%征收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 (3)《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3 | 全部免报 |
477 | 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90平米以上减按2%征收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 (3)《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3 | 全部免报 |
478 | 棚户区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减按1%征收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购买改造安置住房合同(协议) (3)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 (4)政府部门出具的改造安置住房相关证明材料 (5)家庭唯一住房证明材料 (6)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或个人就婚姻状况申报的承诺书 (7)《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7 | 全部免报 |
479 | 棚户区用改造房屋换取安置住房免征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政府部门出具的改造安置住房相关证明材料 (3)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购买改造安置住房合同(协议) (4)个人身份证明资料 (5)《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5 | 全部免报 |
480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公共单位用于教学、科研承受土地、房屋免征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 (3)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4)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过户文书 (5)《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5 | 全部免报 |
481 | 社会力量办学、用于教学承受的土地、房屋免征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4)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的立项文书 (5)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 (6)《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6 | 全部免报 |
482 | 4家金融资产公司接受相关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借款方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抵充贷款本息的免征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过户文书 (3)处置不良资产合同或协议 (4)《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4 | 全部免报 |
483 | 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免征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过户文书 (3)《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3 | 全部免报 |
484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港澳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过程中规定的免征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过户文书 (3)处置不良资产合同或协议 (4)《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4 | 全部免报 |
485 | 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房屋权属变更、过户文书 (3)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证明 (4)《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4 | 全部免报 |
486 | 经营管理单位回购改造安置住房仍为安置房免征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省级人民政府出具的改造安置住房相关证明材料 (3)回购合同(协议) (4)《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4 | 全部免报 |
487 | 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适房继续用于经适房房源免征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回购合同(协议) (3)《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3 | 全部免报 |
488 | 企业改制契税优惠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明、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 (3)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其改制、重组或董事会决议等证明材料 (4)改制前后的投资情况的证明材料 (5)《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5 | 全部免报 |
489 | 外国银行分行改制前拥有的房产产权转让至改制后设立的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免征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明 (3)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其改制、重组或董事会决议等证明材料 (4)改制前后的投资情况的证明材料 (5)《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5 | 全部免报 |
490 | 公司分立后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明 (3)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其改制、重组或董事会决议等证明材料 (4)改制前后的投资情况的证明材料 (5)《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5 | 全部免报 |
491 | 个体工商户与其经营者个人名下之间房屋、土地权属转移免征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房屋产权证 (3)个体纳税人有效身份证明 (4)《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4 | 全部免报 |
492 | 合伙企业与其合伙人名下之间房屋、土地权属转移免征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明 (3)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 (4)《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4 | 全部免报 |
493 | 棚户区被征收房屋取得货币补偿用于购买安置住房免征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政府部门出具的改造安置住房相关证明材料 (3)个人身份证明资料 (4)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购买改造安置住房合同(协议) (5)《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5 | 全部免报 |
494 | 企业改制后公司承受原企业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明 (3)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其改制、重组或董事会决议等证明材料 (4)改制前后的投资情况的证明材料 (5)《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5 | 全部免报 |
495 | 公司合并后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明 (3)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其改制、重组或董事会决议等证明材料 (4)改制前后的投资情况的证明材料 (5)《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5 | 全部免报 |
496 | 企业破产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免征收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明 (3)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其破产或董事会决议等证明材料 (4)债权人债务情况的证明材料(债权人提供) (5)非债权人妥善安置原企业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证明材料(非债权人提供) (6)《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6 | 全部免报 |
497 | 国有资产划转单位免征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明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证明材料 (4)《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4 | 全部免报 |
498 |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明 (3)同一投资主体的投资情况的证明材料 (4)《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4 | 全部免报 |
499 | 债权转股权后新设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1)A06115《契税纳税申报表》 (2)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明 (3)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其改制、重组或董事会决议等证明材料 (4)改制前后的投资情况的证明材料 (5)《契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5 | 全部免报 |
500 | 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纳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减免税申请报告 (3)土地使用权证明 (4)政府征用、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 (5)提交其他减免税相关资料 | 5 | 全部免报 |
501 | 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减免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减免税申请报告 (3)土地使用权证明 (4)政府征用、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 (5)提交其他减免税相关资料 | 5 | 全部免报 |
502 | 普通标准住宅增值率不超过20%的土地增值税减免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减免税申请报告 (3)开发立项及土地使用权等证明 (4)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 (5)相关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证明材料 (6)提交其他减免税相关资料 | 6 | 全部免报 |
503 | 转让旧房作为保障性住房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明 (3)房地产转让合同(协议) (4)扣除项目金额证明材料(如评估报告,发票等) (5)政府部门将有关旧房转为改造安置住房的证明材料 (6)提交其他减免税相关资料 | 6 | 全部免报 |
504 | 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明 (3)房地产转让合同(协议) (4)扣除项目金额证明材料(如评估报告,发票等) (5)政府部门将有关旧房转为改造安置住房的证明材料 (6)提交其他减免税相关资料 | 6 | 全部免报 |
505 |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身份证件 | 2 | 全部免报 |
506 | 受灾居民安居房建设用地转让免征土地增值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507 | 对企业改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予以免征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明 (3)投资、联营双方的营业执照或资质证明 (4)投资、联营合同(协议) (5)提交其他减免税相关资料 | 5 | 全部免报 |
508 | 合作建房自用的土地增值税减免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明 (3)合作建房合同(协议) (4)房产分配方案相关材料 (5)提交其他减免税相关资料 | 5 | 全部免报 |
509 | 被撤销金融机构清偿债务免征土地增值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决定撤销的证明材料 (3)财产处置协议 (4)提交其他减免税相关资料 | 4 | 全部免报 |
510 |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暂不征收印花税 | (1)《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免征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股权过户情况登记簿》 | 1 | 全部免报 |
511 | 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或出让上市公司股权免征证券交易印花税 | (1)《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让上市公司股权免征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股权过户情况登记簿》 | 1 | 全部免报 |
512 | 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免征印花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相关证明(3) (3)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协议) (4)租赁双方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 | 4 | 全部免报 |
513 | 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免征印花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514 | 农村信用社接受农村合作基金会财产产权转移书免征印花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515 | 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处置剩余政策性剥离不良资产以及出让上市公司股权免征印花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516 | 国有商业银行划转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免征印花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517 |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承接、处置不良资产免征印花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518 | 被撤销金融机构接收债权、清偿债务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中国人民银行撤销该金融机构及分设于各地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 (3)被撤销金融机构接收债权、清偿债务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 3 | 全部免报 |
519 | 对企业改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产权转移书据及股权转让协议印花税予以免征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改制批复文件 | 2 | 全部免报 |
520 | 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印花税予以免征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改制批复文件 | 2 | 全部免报 |
521 | 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时的印花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改制批复文件 | 2 | 全部免报 |
522 | 证券投资基金免征印花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523 |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发生的股权转让免征印花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524 |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免征印花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525 | 信贷资产证券化免征印花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526 | 对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527 | 对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二期项目建设过程中应缴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528 | 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合同 (3)合同书立双方的单位性质或个人身份证明 | 3 | 全部免报 |
529 | 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合同 (3)合同书立双方的单位性质或个人身份证明 | 3 | 全部免报 |
530 | 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合同 (3)合同书立双方的单位性质或个人身份证明 | 3 | 全部免报 |
531 | 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征印花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合同 (3)合同书立双方的单位性质或个人身份证明 | 3 | 全部免报 |
532 | 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征订凭证,暂免征印花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书立征订凭证 (3)发行单位资格相关证明 | 3 | 全部免报 |
533 | 特殊货运凭证免征印花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534 | 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免征印花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535 | 新建铁路工程临管线运输免征印花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536 |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合同 (3)农民专业合作社出具的本社成员证明材料 (4)合同书立双方的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 | 4 | 全部免报 |
537 | 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免征印花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538 |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身份证件 | 2 | 全部免报 |
539 | 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管理公租房、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印花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相关证明 (3)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协议) (4)租赁双方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 | 4 | 全部免报 |
540 | 对公共租赁住房双方免征租赁协议印花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相关证明 (3)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协议) (4)租赁双方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 | 4 | 全部免报 |
541 | 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身份证件 | 2 | 全部免报 |
542 | 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与高校学生签订的租赁合同(协议) (3)房屋产权证 | 3 | 全部免报 |
543 | 储备公司资金账簿和购销合同印花税减免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和名单 (3)购销合同 | 3 | 全部免报 |
544 | 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545 | 保障性住房免征印花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政府部门出具的改造安置住房相关证明材料 (3)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 (4)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身份证明 | 4 | 全部免报 |
546 | 对开发商建造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印花税予以免征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政府部门出具的改造安置住房相关证明材料 (3)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 | 3 | 全部免报 |
547 | 对财产所有人捐赠给受灾地区或受灾居民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548 | 受灾地区建设安居房所签订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等免征印花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549 | 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借款合同 (3)借款人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资质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550 | 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免征印花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3)合同书立双方的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 | 3 | 全部免报 |
551 | 国有股东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国有股免征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552 | 免征飞机租赁企业购机环节购销合同印花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飞机租赁企业相关证明 (3)飞机购销合同 | 3 | 全部免报 |
553 | 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印花税优惠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已贴花的证明材料 (3)副本或抄本证明材料 | 3 | 全部免报 |
554 | 保险保障基金公司资金账簿印花税、产权转移合同印花税、再贷款合同印花税、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免征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555 | 期货保障基金公司免征印花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556 | 期货保障基金公司资金账簿印花税、产权转移合同印花税、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免征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557 | 对中国铁路总公司改革过程中涉及的印花税进行减免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558 | 充填开采煤炭减征资源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出具的符合减税条件的煤矿名单 (3)包括充填开采设计的充填工艺、煤炭产量、实施周期和预期效果等内容的有关资料 | 3 | 全部免报 |
559 | 衰竭期煤矿减征资源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出具的符合减税条件的煤矿名单 (3)包括剩余可采储量、剩余可采储量占原设计可采储量的比例、剩余服务年限以及进入衰竭期的起始时间等内容的有关资料 | 3 | 全部免报 |
560 | 陆上油气田资源税综合性减征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561 | 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562 | 用于运输稠油加热的油气免征资源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证明 | 2 | 全部免报 |
563 | 加热修井用油免征资源税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的证明材料。 | 2 | 全部免报 |
564 | 冶金矿山铁矿石资源税减征 |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 1 | 全部免报 |
565 | 证明办理 | 丢失增值税(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开具 | 已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账联原件及复印件。 | 1 | 全部免报 |